第八届上海市民诗歌创作、家庭讲故事比赛
时间:
2014.05.01 - 2014.11.30
地点:
上海市
 
活动详情

为更好地培育市民学习文化,丰富学习内涵,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,形成“人人皆学,时时能学,处处可学”的学习型社会氛围,市文明办、市教委、市妇联、市语委办等6部门决定举办第八届上海市民诗歌创作、家庭讲故事比赛活动。

一、活动宗旨

本次活动以“弘扬新风尚,传承好家训”为主题,运用诗歌创作与朗诵,家庭故事写作与演绎的形式,体现上海市民传承海派家训家规、热爱学习、热爱生活、励志图强、追梦人生的理念和行动,营造百姓家庭孝亲睦邻、崇礼重教、知义感恩的文明和谐新气象,唱响共产党好、社会主义好、改革开放好、伟大祖国好、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;通过发动市民广泛参与,积极倡导全民学习、终身学习的理念,推进本市学习型社会建设。

二、参赛对象

诗歌创作以本市市民包括大、中、小学生为参赛对象,家庭讲故事创作和比赛以本市市民组成的家庭为参赛对象,并欢迎在上海生活、工作、学习的外来务工者,境外、国外人士积极参赛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上海市民诗歌创作比赛,上海社区居民赛诗会,大学生励志故事演绎,上海家庭故事征文比赛,上海家庭讲故事比赛。优秀征文将在有关报刊或杂志上刊发,并编辑出版书籍。

四、活动要求

(一)创作诗歌征集和家庭故事征文要求

1.创作诗歌和家庭故事征文主要反映“弘扬新风尚,传承好家风”的主题,抒发对党、对祖国、对美好生活的真挚情感,体现市民及在校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,热爱学习,热爱生活,坚韧不拔,励志图强的良好风尚。反映家庭的新变化和新感受,反映市民终身学习的生动事例,反映家庭文明建设,以及家规家训的文化传承。

2.创作诗歌、家庭故事征文题目自拟,主题鲜明,内容健康向上,要有一定的思想性、艺术性。

3.创作诗歌的体裁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,行数不超过50行;家庭故事征文题材不限,文章字数约2000字为宜。

4.诗歌稿件可上传至上海学习网(http://shige.shlll.net),也可直接交寄活动秘书处,也可由各区县学习办、社区学校、大中小学校集体收齐交寄,截止日期9月10日,来稿地址:长宁路491弄36号《东方教育时报·家庭教育周刊》,邮政编码:200050,或发E-mail:jiajiaoshige@163.com。来稿请注明“第八届上海市民诗歌创作”字样。

5.来稿必须是投稿者原创,不得抄袭或转摘。投稿时请写明本人真实资料(姓名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),以便联系。

6.主办方和承办方经与入围的诗歌、家庭故事的作者协商后,可以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、编辑、出版或在各种媒体上公开发表,并尊重创作者的署名权。

(二)活动时间

第一阶段:5月上旬—8月底,开展诗歌征集与家庭故事;开展诗歌朗诵选拔赛、家庭讲故事选拔赛。

第二阶段:9月—11月组织专家评审优秀创作诗歌、优秀家庭故事征文;举行诗歌朗诵和讲故事总决赛,举办市民终身教育活动风采展示盛典。

五、家庭故事演讲要求

1、所表演的故事要求主题突出,以小见大,角度新颖,内容健康向上,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较强的可看性,并能较好地体现故事特性。

2、故事以讲为主,表演为辅,时间不超过6分钟。

3、故事表演方式可多样性:单纯讲、角色扮演(可有配乐、简单道具、多媒体展示、图片展板等)。

4、表演者须是家庭成员,两人以上,夫妻、三代人或四世同堂均可。

5、非家庭成员表演的,在表演中须有故事主人翁参与或亮相。

6、在推选的故事演讲节目中,非家庭成员的参赛者不得超过由家庭成员组成的表演者的数量。

具体方案见东方新闻网、上海学习网和《东方教育时报·家庭教育周刊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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